资助伴你行 | 艺术与传媒学院顺利开展2022年学生资助政策宣讲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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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,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,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。9月1日,艺术与传媒学院于教学楼607开展了资助政策宣讲活动,辅导员廖颖老师作为此次讲座的主讲人,22级新生参会。
我校建立了5项资助政策体系,分别是:国家及省政府奖助学金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、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、校内资助。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,帮助他们在云南经济管理学院这片沃土上健康成长、全面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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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奖学金
1、申请对象: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学生。
2、申请标准:每生每年8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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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励志奖学金
1、申请对象: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学生。
2、申请标准:每生每年5000元
3
国家助学金
1、申请对象:高校在校生中一年级以上(含一年级)的学生。
2、申请标准:一等助学金为3800元,二等助学金为28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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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政府奖学金
1、申请对象: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学生。
2、申请标准:每生每年6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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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
1、申请对象: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学生。
2、申请标准:每生每年4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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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
申请范围: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(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和台湾地区)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、专科学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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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
1.申请对象:全日制普通本专科(含高职)、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生、毕业生和入学新生。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(含高职)、本科的毕业生、在校生和入学新生。
2.补助标准:自2021年12月30日起学费补偿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按最高不超过12000元;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自2022年起按每生每年3300元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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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及助学贷款代偿
1.学费补偿对象:云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到云南边境县(市)和藏区县(市)内乡镇以下(含乡镇)单位基层单位就业、自愿服务3年以上(含3年)的,其学费由国家实施补偿,在校期间获国家助学贷款的,代偿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。
2.补偿金额:自2022年起每生每年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,代偿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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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内资助
(一)翰文教育新生奖学金
1、评审对象: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,被我校正式录取报到注册后取得正式学籍本科文史、理工考生。
2、奖励金额:“翰文教育新生奖学金”设立一等奖、二等奖、励志奖,奖励金额:
一等奖学金:20000元/生;
二等奖学金:10000元/生;
励志奖学金:8000元/生。
以上奖学金一次性发放,不重复发放,满足多项条件者,按最高额奖金发放。
(二)翰文教育助学金
1、评审对象:翰文教育新生助学金评审对象为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全日制考生,报考我校,被我校正式录取,品行端正、热爱学习、励志成才的学生。
2、奖励金额:2000元/生
(三)勤工助学
1、勤工助学对象:勤工助学活动参与对象为我校在籍的本科、专科、五年制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、学生党员(含预备)、学生干部优先安排。
3、勤工助学补助的标准: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,每月不超过40小时。每小时工资标准不低于12元。
(五)减免学费
补助对象: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本专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,无力缴纳学费的学生。
(六)临时困难补助
补助对象: 我校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。
希望资助政策能助力每一个需要扶持的梦想,也希望各位新生在经管院这片广阔的天空中扶摇直上,鹏程万里!
EDN
图文编辑:方萍
初审:方萍
复审:施雨欣
终审:朱丹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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